駐港國安公署辦公室設於原銅鑼灣維景酒店,大廈外牆的五星旗緩緩升起。駱惠寧表示,近日特區國安委、律政司和警務處國安專責部門依法成立,也已開始運作,行政長官將依法指定國安案件的審理法官,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公布生效。
他指出,駐港國安公署的成立,落實了港版國安法關於大陸中央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的規定;而這些舉措標誌著香港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,他強調,「今天的香港,已經告別國家安全『不設防』的歷史。」
駱惠寧允諾,駐港國安公署作為大陸中央的派出機構,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,依法接受監督,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。他將港版國安法稱作「香港安全的使者」、「國家安全的守門人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