舔吻性侵8歲孫女…法院評「不是極惡的人」 爺賠兒錢判免坐牢 | 社會新聞 | 20230302 | match生活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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舔吻性侵8歲孫女…法院評「不是極惡的人」 爺賠兒錢判免坐牢
聯合新聞網     2023/03/02 06:15
記者王聖藜/台北即時報導 北部地區1個大家庭爆發爺爺性侵親生孫女醜聞,被害孫女遭染指時,只有8歲,家醜鬧上法院;一家三代喬賠償金,爺爺同意給自己的兒子、兒媳婦一筆金錢,法院認為有宣告緩刑事由,沒有判爺爺去坐牢。

依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,這名為人祖父者長期利用與孫女獨處的機會性侵,曾指示孫女撫摸自己的下體,更與孫女為性交行為,檢察官依家暴性侵罪起訴他,他犯後成立調解,台北地院判他有期徒刑2年,緩刑3年。案子可上訴。

這名爺爺2018年自被害孫女8歲開始著手犯罪,到2020年被法辦為止,他除了以手撫摸孫女的胸部外,也會用嘴巴去舔吻孫女的胸部,還曾要求孫女用手撫摸自己的生殖器,並與孫女發生過性關係,家人察覺有異樣,驗傷、報警,檢察官偵查起訴爺爺。

法官調查時,爺爺對檢警的控訴內容坦承不諱,犯罪經過則與被害孫女、被害孫女母親的證述大致相符,法官依筆錄、驗傷單等證據,認定爺爺犯罪。

合議庭審理認為,與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行為,犯罪情節未必一樣,所造成的危害也不同,不能一律處罰法定刑3年以上,而應考量被告有無可憫恕之處,才能符合罪刑相當的法律原則。

判決指出,爺爺的犯行雖不可取,不過,案發後已與兒子、兒媳婦和解,談好一筆賠償金,也給付部分款項,考量他審判中終能坦承犯行,不是極惡的人,如判刑3年以上恐情輕法重,依刑法減刑規定輕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