趕在「世界地球日」的前一天,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於院會拍板修正案。他表示,本次修法是完備氣候法制第一步,將國家長期減碳目標修改為「2050年淨零排放」,兼具指標性與實質性的意義。
環保署說明指出,修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產品、指定的車輛應符合效能標準;新建築的構造及設備,應符合減緩溫室氣體排放規定,藉以強化對各種排放行為的管理。
本次修法建立碳費徵收制度。環保署說明,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,及各期階段管制目標,得分階段對溫室氣體的直接、間接排放源徵收碳費,且生產電力的直接排放源,得扣除提供電力消費的排放量。
針對各界最關心的碳費徵收對象與費率,環保署將制定優惠費率,讓徵收對象採減量措施,若有效減排並達指定目標,就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,以申請核定優惠費率;此外,將建立抵減機制, 讓徵收對象得申請以減量額度,扣除直接及間接排放量。
至於碳費徵收後的用途,將以補助款方式,提供給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、地方政府等,以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工作,優先補助、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。
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在會後說明,碳費徵收,要等母法通過後再訂定子法,來訂定收費辦法,下半年將啟動徵詢產業界、民團意見,規劃「先大後小、分階段徵收」,預估開徵時間,介於2024年到2025年。
蔡鴻德說明,規劃中的碳費將分階段徵收,並會採取差別性費率,其中第一階段將鎖定287家每年碳排量超過2.5萬噸的業者,其他徵收時程,後續再規劃。
針對碳費費率,環保署長張子敬日前曾公開表示,碳費費率必須考慮民生、物價、通貨膨脹等因素,同時又要達到有效減碳,這不單純是每噸要收多少錢的問題,必須很細緻地去考量各種因素。
有關費率的討論,從比照鄰近國家每噸新台幣100元,到環保署與英國在台辦事處合作的首份碳定價報告建議的每噸300元起跳;經濟部去年則表態每噸300元確實「滿高的」,恐影響產業競爭力;環保團體則喊到每噸2,000元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