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「小費?那是老闆抽的稅」、「外國給到20%的都有」、「美國拿小費的服務生基本是無底薪的」、「陋習無誤,拒絕消費」、「台灣的服務費,小費都只是變相定價而已」、「哪一間的服務費有真進到服務生手上」、「有些自助的也在抽服務費不知道在抽什麼鬼」、「天才老闆從美國學的,然後錢還不給服務生,真的屌」。
事實上,「服務小費」是指給予服務生消費額以外的賞錢,以作表揚個人之用,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,餐館和旅館開始實行「10%服務費」制度,將價格提高10%作為服務人員的固定工資。收入儘管已有保障,然而新規定還是難以戰勝老習慣,對服務上乘者,顧客依舊甘心解囊,給小費的風氣始終沒有根絕,不過各個國家對於服務小費的規定有所不同,在不同的行業、地區都有各自不成文的規定。有些地方,給某些職員小費是禁忌,甚至在法律上禁止,認為等同貪污,例如給政府公務人員、醫護人員、或採訪記者等小費,即使以節日紅包為名,也是犯罪的。(編輯:王柏文)